[事 件 ID ]:20171011005801
[事件来源]:来电
[事件类型]:投诉
[事件大类]:31.交通管理
[事件信息]:市民反映:其增驾考试C1增B1,由于其驾照扣了6分,现在不能注册不能考试,其认为不合理,请求核实与解释。
来电/信人:游先生 来电时间: 2017-10-11
根据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原第十四条修改后中规定: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,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,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;原准驾车型记满6分将延长实习期一年。若在实习期内继续扣分记满12分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。已经与该学员取得联系,并告之相关规定和程序,学员表示都已经清楚,并已写好承诺书,会按规定程序办理,继续向驾校递交申请。学员对回复表示满意。
事件进展: 办结 回复单位: 040.市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: 2017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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